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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爷这一进屋,张口就接上了王妈妈的上句话:“来俩,过十八的不要!”
列位,一听就听得出来啊,这才是常客,一进来就没废话,让人给他上两杯价值十八两的高碎。
什么?您问为什么高碎这种东西也能卖到十八两?
很简单,因为这里的茶叶全都贵得惊人,所以用那些贵得惊人的茶叶碎末凑出来的高碎,可不就是这个价儿吗?
“诶?这不于大爷(注意王妈妈喊的是大爷,不是大爷,跟我说书人说这三个字时的发音和意思都不同)吗?您怎么……”王妈妈这时还不知眼前这四位就是在等于渐离,故也有些懵。
“没事儿,这几位都是我哥儿们。”于渐离也不客气,大喇喇的就自己入座了。
他这人呢,咱前文说过,在道儿上属于是“大朋友”,颇有那孟尝之风,所以这番操作可说是轻车熟路,反正只要他最后把单买了,没人会介意的。
再者,于渐离跟法宁认识时间很长了,与双谐更是一起出生入死过的交情,的确是可以论哥儿们。
“诸位好久不见啊呵呵……嗝儿……”于大爷入座之际,几人转头看他,便发现其脸上已是有几分醉意了,看起来他今天迟到,八成是又在别的什么地方跟人喝酒没能及时抽身。
“诶,这位是?”不过于渐离的酒量也不是盖的,微醺之下,他仍是很快确定这桌还有一位他不认识的。
“这位是胡闻知胡先生。”黄东来为他引见道。
“哦……幸会幸会,在下于渐离。”于渐离略微犹豫了一下,发现确实是没听过这名字,所以用了“幸会”而不是“久仰”。
“久仰久仰。”但胡闻知对于渐离,就可以用“久仰”了,因为刚才于大爷来之前,他已在另外三人口中听闻了“嫖圣”的大名,并当场对这绰号肃然起敬。
“那……几位爷。”王妈妈见他们自行“拼桌”了,也就不再啰嗦,而是顺势问道,“我这儿是先给于大爷请茶,还是……”
“还喝茶?”孙亦谐可没听懂于渐离刚才那句“来俩”的真正意思,所以这会儿他一听王妈妈又提喝茶的事儿,当时都快跳起来咬人了,“你们这到底是青楼还是茶馆儿啊?没完没了了是不是?人于先生刚刚不是说了吗?他要俩!我们也要!”
“不不不……”谁知,此刻法宁又横插一脚,“孙兄你暂且还是别‘要’了,既然于先生来了,容我先跟他把事情谈完吧。”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你若实在着急,就让他们先把酒菜端上来,喝上几口压压邪火。”
“妈个鸡的!这话说的,怎么搞得好像就我一个人特别猴急一样?”孙亦谐越发恼火,他当时看向黄东来,“黄哥,你也说句话啊。”
下一秒,黄东来蹭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众人还以为他突然起身,必出高论,然,他却是快步走到了王妈妈面前,小声念叨出一句:“哎哟卧槽,忽然间肚子疼,请问茅厕在哪儿?”
…………
一炷香后,隔壁房间。
丁不住正通过藏在墙上字画后方的窥孔,观察着双谐那屋的景象。
这是他的习惯——他习惯于在自己亲自去跟别人见面前,先让手下去跟对方接触,而自己则在暗中观察。
只有这样做,他才能站在一个旁观者、而非当事人的角度上,去对对方建立第一印象,并由此制定出一套跟对方打交道的策略。
只有做好了这些准备,他才会跟对方正式相见。
今日,也不例外。
但……此刻丁不住在暗处观察了许久双谐等人和王妈妈的对话,又偷听了一会儿法宁和于渐离谈的“正事”后,得出的结论却是:这几人不见也罢。
理由无他,只因丁不住并没有看出这江湖上赫赫扬名的“东谐西毒”有何过人之处。
这些年来,丁不住见过不少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所谓“江湖大侠”,事实上这种人可能比名副其实的大侠更多,所以久而久之,有些人他看上一看,也就不想去见了。
再者,今天他听到双谐的名字后立刻起兴趣,其主要原因也不是因为他多想结识这俩小辈,而是因为在大约半个月前,他手下的情报机构从绿林道的同行“听风楼”那里截获到一个情报,其内容是——传说中已经消失了数十年的“寻蚕戒”曾于数月前再现江湖,而当时持有它的人,就是那孙亦谐。
于是,丁不住马上又去查了查双谐的行踪,但得知两人去了东瀛后,他也只能暂时把这茬儿放下了。
直到……今晚。
今晚,孙亦谐的手上可没有戴着那个银扳指,毕竟回到中原后,他已不再需要有个时刻带在身上的东西来维持什么翻译法术了,而且他和黄东来也完全不知道这扳指背后所关联的江湖传说,所以这东西此刻就被他很随意地放在了客栈的行李中。
丁不住躲在暗处看这俩小子,觉得他俩也没什么特别的,且在他们手上也没发现那“寻蚕戒”,顿觉无趣。
接着,他又听了听法宁和于渐离要谈的事情,结果那事儿其实就是……于渐离让法宁帮忙修兵器,仅此而已。
原来,于渐离的那把“银剑”当年就是在法宁这里买的,去年秋天这把剑在京城损坏了,于渐离就去找到了法宁,让其想办法拿去修……这古时候的办事效率大家都懂,你让人去办个自己都没谱的事儿,给他预留几个月都是应该的,加上那时候通讯和交通都不是很方便,赶巧这俩人又都居无定所,所以他们就用了经典的“相约几个月后的初几在哪里见面”这种再会方式,这便有了今天这次碰头。
丁不住一听,原来他们的正事儿也就这啊?
“金刀银剑”这两把兵器,在江湖上名气虽是不小,但你要说这俩兵刃多强,那也没有。
银剑确是把好剑,非凡铁可比,且也算是奇门兵刃,但要说锋利,能和它相提并论的剑就太多了,当年在悟剑山庄里这种级别的宝剑可以按斤批发。
金刀呢,倒是有点儿意思……某种程度上银剑的知名度就是因为和金刀并列才被拉上来的。
当然金刀有意思的地方也不是说它对使用者的战力提升有达到宝兵刃的程度,只是因为它真的是把“金刀”——其刀柄刀格刀身刀鞘,全部掺了一定比例的真金,并用高超的工艺和其他金属混合打造来增加强度,其最终呈现出的外表极为华丽,所以它除了是一把不错的兵器外,更是一件价值很高的的珠宝。
当然了,这金刀就不在于渐离那里了,甚至早已不在江湖之中,而是被一名富豪买走收藏了。
总之,这两样东西,就算都出现在这儿,也入不了他丁不住的法眼,所以法宁在他看来,也不是什么值得关注或结交的人物。
而于渐离嘛……咱也说了,是这里的常客,丁不住以前就跟他见过,但也只是点头之交,没什么往来。
至于胡闻知,已经有二十年不在中原了,二十年前也没多出名,丁不住都没他的情报,那只能把他当无名小卒处理。
在心里把账算完,丁不住就想打退堂鼓,回房间接着喝酒小睡算了。
不过,他是个善于抓住机会的人,尽管他觉得得手的几率很小,但还是想到并下令实施一个可以姑且试试、且失败了也不会有啥太大危险的点子——他派了几个手下,趁此刻孙黄都在这星辉楼时,偷偷摸去了孙黄下榻的客店,要搜搜他们的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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